【財華社訊】偉俊集團控股(01013-HK)公布,有關訂立認購協議及建議發行可換股債券。根據認購協議的條款,認購協議的完成取決於並在截止日期,即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須待所載之先決條件獲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作實。由於締約雙方需要額外的時間為促使先決條件獲達成,各認購人於2020年7月29日與公司訂立補充協議,將最後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8月31日,或公司與認購人可能協定的較晚日期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認購協議之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將維持不變。該通函已於2020年7月29日寄發予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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