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昂納科技集團(00877-HK)公布,盈利警告就收購守則規則10而言構成盈利預測,而由於其於要約期期間刊發,公司須遵守收購守則規則10項下有關盈利預測的規定。由於公司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於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刊發盈利警告公告,鑒於有關時間限制,公司在符合收購守則規則10項下的規定時面對實際困難。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0.4,倘若公司向股東寄發下一份文件時尚未刊發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則盈利警告必須完整地連同公司財務顧問及上述盈利警告所提述的會計師或核數師發表之報告一併刊載於協議安排文件內。
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於寄發協議安排文件前刊發,而相關業績連同財務報表附註已載入協議安排文件內,收購守則規則10對盈利警告作出匯報的規定將被取代。
公司謹此澄清,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2.1,盈利警告公告在刊發前應呈交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以徵求意見。公司將致力確保日後遵守收購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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