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7月1日發布,進一步放寬加工貿易內銷申報納稅辦理時限。公告指出,對符合條件按月辦理內銷申報納稅手續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冊有效期或賬冊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後15天內完成申報納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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