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常會會議決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依法依規通過認購可轉換債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新途徑。一是優先支持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增強其服務中小微企業、支持保就業能力。二是以支持補充資本金促改革、換機製,將中小銀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機製等作為支持補充資本金的重要條件。三是一行一策穩妥推進補充資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資源潛力給予支持。四是加強監管和全過程審計監督。對專項債合理補充資本金建立市場化的到期及時退出機製,嚴防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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