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雅居樂(03383-HK)公布,於2020年6月24日,公司作為借款人及其若干附屬公司作為擔保人與若干財務機構(其一作為信貸代理人及質押代理人),訂立一項信貸協議。據此,公司獲授予包括一筆初始金額為32.42億港元(附帶6億美元(或等值港元)增額權)的定期貸款信貸,為期36個月,年利率相等於按3.25%加上於相關日期的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就港元貸款而言)或於相關日期的由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ICE基準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就美元貸款而言)的總和。
根據信貸協議,倘出現相關情況,便將產生違約事件,如陳卓林先生、陳卓賢先生、陸倩芳女士、陳卓雄先生、陳卓喜先生及陳卓南先生(統稱陳氏家族)不共同(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50%公司全部已發行普通股本;及/或陳氏家族無權或停止有權對公司行使管理控制權;及/或陳卓林先生不擔任或停止擔任公司董事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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