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城悅服務(01755-HK)公布,董事會通過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快訊獲悉,普陀法院於2020年6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王振華先生有期徒刑五年。王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會認為上述有關王先生案件的判決與集團經營無關,而目前經營正常。王先生未在公司任職。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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