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五龍電動車(00729-HK)公布,於2020年6月19日,公司與其中一間附屬公司已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登記處提交針對曹忠,公司之執行董事,其執行職務自2020年3月10日被暫停、苗振国及徐衛東(均為公司若干於中國附屬公司之法定代表人及高級管理層)(統稱為被告)之傳訊令狀連同申索背書。
公司就曹先生違反作為公司董事之受信、普通法及/或法定責任,違反與公司之服務合約下之責任,及/或促成、誘導及/或促使其他被告(其中包括)蓄意不提交或拒絕提交有關若干集團成員公司之文件及信息以令公司之核數師完成2019/2020零經審核業績從而違反與集團之僱傭合約而向其提出索償。
公司正針對被告尋求(其中包括)宣告性補償、強制履行令、交付令、一般或專項損害賠償、公平賠償、禁令補償(包括但不限於強制性禁令及/或促致交付令)及/或進一步或其他賬目、查究、指示及支付命令,連同利息及費用。公司將刊發進一步公告,以知會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訴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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