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三一重裝國際(00631-HK)公布,於2020年6月12日,公司與中金公司訂立金融產品框架協議,據此,集團同意自協議簽訂日期起至2021年6月11日向中金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認購一系列金融產品。
金融產品框架協議之主要條款載列如下:根據金融產品框架協議,集團同意不時向中金公司或其附屬公司認購一系列金融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資產管理產品、信託產品、證券投資基金、委托投資管理產品、公募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及任何其他金融產品。
集團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期間根據金融產品框架協議向中金公司或其附屬公司認購金融產品的建議最高每日餘額為14.5億元人民幣(或任何等值的外幣)。根據金融產品框架協議的最高年回報率不應超過6%。基於上述,預期於到期時收取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期間的最高年度利息為8700萬人民幣(或任何等值的外幣)。
董事認為,基於下列理由,金融產品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對集團有利:(i)透過訂立金融產品框架協議,公司可更有彈性及更有效地管理其資產,並保留根據集團業務需要存入或提取集團資金的自主決定,且更有效利用集團暫時閒置資產以進行有效的投資;(ii)基於與中金公司或其附屬公司以往令人滿意的合作,集團預期受惠於中金公司對集團營運、投資需要及業務發展的深入了解,有助其提供較其他金融機構更有效及更高質素的業務服務;及(iii)集團可比較由其他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於同期間提供的同類型金融產品,有利於與中金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磋商更優惠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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