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近日已經下發《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加強融資租賃監督管理,規範經營行為,防範化解風險,促進行業有序發展。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貨和其他租賃資產比重不得低於總資產的60%。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總額不得超過淨資產的8倍。風險資產總額按企業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和國債後的剩餘資產確定。融資租貨公司開展的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不得超過淨資產的20%。本辦法施行前已經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在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規定的過渡期内達到本辦法規定的各項要求原則上過渡期不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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