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範慧茹 近日,樂居財經獲悉,5月14日,浙江金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都物業”)新增開庭2起,案由均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上訴人均是浙江金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5月11日,金都物業股東——金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製執行,執行標的71307384元,執行法院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企查查顯示,金都物業共涉及法律訴訟56起,其中涉及司法案件21起,曾受其他行政處罰1次。此外,其旗下台州分公司因案由侵權責任糾紛被張某和裴某起訴,將於5月25日開庭。
浙江金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6月,是金都房產集團下屬物業公司,是浙江省首批具有國家一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係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已先後承接30多個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工作。公司在全國(杭州、嘉興、衢州、湖州、北京、武漢、廈門、蕪湖等)設立有8個分公司/子公司,設有13個物業服務中心。公司現有員工近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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