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范慧茹 近日,乐居财经获悉,5月14日,浙江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物业”)新增开庭2起,案由均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上诉人均是浙江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月11日,金都物业股东——金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71307384元,执行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企查查显示,金都物业共涉及法律诉讼56起,其中涉及司法案件21起,曾受其他行政处罚1次。此外,其旗下台州分公司因案由侵权责任纠纷被张某和裴某起诉,将于5月25日开庭。
浙江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是金都房产集团下属物业公司,是浙江省首批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已先后承接30多个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工作。公司在全国(杭州、嘉兴、衢州、湖州、北京、武汉、厦门、芜湖等)设立有8个分公司/子公司,设有13个物业服务中心。公司现有员工近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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