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智中國際(06063-HK)公佈,有關股份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已於2020年5月2日(星期六)(為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的第30日)結束。
獨家賬簿管理人已向該公司確認,並無根據國際發售進行超額分配。因此,獨家賬簿管理人(為其自身及代表其他國際包銷商)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亦無於穩定價格期間就股份發售從事任何穩定價格行動。超額配股權並無行使,並於2020年5月2日(星期六)(為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失效,因此,概無股份已經或將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
董事確認該公司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下第8.08(1)(a)條的公眾持股量規定,已發行股份總額至少25%由公眾人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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