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創業集團控股(02221-HK)公布,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Vimab Holdings AB(Vimab)根據一項由Vimab(作為借款人)與一家基金(該基金作為貸款人)訂立的貸款協議結欠該基金本金合共131,000,000瑞典克朗(約102,745,000港元)。根據貸款協議,該債務須於2021年4月16日償還,而該債務已以Vimab全部已發行股份(質押股份)作為抵押。按照貸款合同該基金有權要求立即全數償還該債務。
公司獲悉該基金已執行該質押,並於2020年4月7日左右,在未有Vimab持股公司或公司簽署文書情況下將所有質押股份轉讓至該基金指定的一間公司。公司現正尋求法律意見,以了解根據該項貸款協議,該基金是否有權以上述方式執行該質押,以及質押股份的轉讓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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