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交易所旗下聯交所,4月29日刊發有關未有收益生物科技公司的新指引材料,為準發行人及市場提供更清晰的上市及披露規定。新指引包括就生物科技公司應考慮在上市文件中加強披露的內容提供詳細指引,例如其生物科技產品的競爭形勢及目標市場、與主管當局通訊等等。
研發核心產品:加入有關以下方面的例子:(a)生物科技公司如何展示外購許可技術或購自第三方的核心產品的研發進度;及(b)已經在特定市場上用作特定適應症的經商業化生物科技產品,在何種情況下可當作核心產品。
所得款項用途:對於開發醫療器材的生物科技公司,可考慮其業務計劃及開發中產品的開發階段,予其彈性使可符合「上市集資主要作研發用途,以將核心產品推出市場」的規定。
至今共有16家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合共集資396.8億港元。新上市制度也向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創新公司打開香港上市的大門。
另外,聯交所今天亦更新了一份有關簡化股本證券新上市申請之上市文件的指引信: 就因上市時轉換可轉換金融工具而令淨負債轉為淨資產的情況提供披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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