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發改委等12部門聯合發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今年6月1日起實施。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因素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製、遭受幹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洩露、毀損的風險;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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