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國證監會公告稱,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中國證監會停止接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繼續接收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和併購重組申請。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實施前,中國證監會將按規定正常推進上述行政許可工作。證監會表示,本次創業板退市改革充分借鑒了科創板制度成果,按照註冊製理念,從提升存量上市公司質量的角度出發,在退市程序、標準及風險警示機制等方面進行了優化安排。例如,簡化了退市程序,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完善了退市標準,取消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引入「扣非淨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個億」的組合類財務退市指標,新增市值退市指標;設置了退市風險警示暨*ST制度,強化風險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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