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林達控股(01041-HK)公布,於2020年4月24日交易時段後,該公司與中信國通投資、中信國通企業及中信國際資產管理訂立戰略合作備忘錄。根據戰略合作備忘錄,該公司、中信國通投資、中信國通企業及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均已同意於多領域進行合作。
根據戰略合作備忘錄,該公司、中信國通投資、中信國通企業及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已同意(其中包括)以下事項:該公司將設立一支聯合盡職調查團隊以對中信國通企業的資產(其中總資產淨值及資產總值分別約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5億元)進行盡職調查工作,以便該公司於完成收購中信國通投資所持有的中信國通企業的全部股權後,承債式收購中信國通企業的資產組合,債務主要來源於中信國通投資的股東貸款,有關詳情載於該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之公告。
收購完成後的中信國通企業將更名並納入公司體系,通過收購國內相關類金融牌照業務,擴大公司的經營範圍和利潤水準,配合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在不良資產處置領域,共同通過提供企業顧問服務和投資及基金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為中外客戶在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等方面的需求提供解決方案。
於收購事項完成後,該公司將與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共同向中信國通投資注資,在中信國通投資的資產淨值及資產總值分別不少於5000萬港元及5億港元的基礎上,與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形成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以探索國內外的潛在投資良機。由於集團獲准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第4及第9類受規管活動,公司將利用公司牌照和中信國通投資針對於不良資產處置領域出現的特殊機會聯合其他中外資本夥伴在近期內發起設立特別機會基金。
戰略合作備忘錄之期限應自簽署之日起為期2年,倘該公司、中信國通投資、中信國通企業及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均無作出任何書面反對,則於屆滿時將自動進一步延長1年。
訂立戰略合作備忘錄之理由藉助訂立戰略合作備忘錄,該公司將能夠透過與中信國通投資、中信國通企業及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各方合作,擴大其現有投資組合及提高其品牌知名度。依托中信國通投資、中信國通企業及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各方的品牌及資源優勢,該公司將能夠與國家主權基金及發展投資機構進行合作。
通過與中信國通投資、中信國通企業及中信國際資產管理各方以及彼等各自的聯營公司和外部央企、地方政府資本運營平台、地方國企、香港著名本土企業、僑商的業務協同,該公司將能夠藉助與中信國通投資設立特別機會基金,把握不良資產管理等市場機遇,原因為中信國通投資及中信國通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管理行業聲譽卓越並於管理不良資產方面享有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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