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陽光油砂(02012-HK)有關公司與債券持有人達成延期協議之公告,於2020年4月24日,該公司及延期持有人達成共識並簽署恢復和修改延期協議。
該恢復和修改延期協議主要條款為延期將覆蓋2019年12月31日至2021年8月31(延長期間);及在延長期間,公司對延期持有人之應付未付金額將孳生10%年利息,並且和2018年11月1日刊發之公告中提到的長期延期協議的條款一樣,在延長期間,2016年9月12日簽訂的長期延期協議中所提及到的收益率維持費和延期費將不會產生。
董事會認為達成恢復和修改延期協議符合公司及其股東整體之最佳利益,因為此恢復和修改延期協議可讓公司有更多時間償還或再融資,從而解決公司於債券項下對債券持有人的未償還債務,並且融資成本也下降到市場可比合理水平。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