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濱海投資(02886-HK)公布,於2020年4月23日,濱海投資天津與中國石化天然氣訂立燃氣供應框架協議,以規管中國石化天然氣集團向濱海投資天津集團供應燃氣之持續交易。期限是由燃氣供應框架協議生效日期起至2039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
代價將為根據濱海投資天津或其附屬公司(作為一方)與中國石化天然氣或其附屬公司或聯繫人(作為另一方)將不時訂立之各個別天然氣買賣協議,由中國石化天然氣集團相關成員公司發出之發票上載列之金額。
於認購事項及出售事項完成後,假設公司之已發行股本及長城燃氣於公司之股權並無任何其他變動,中國石化將成為公司之主要股東,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持有405,472,337股股份(相當於屆時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9.99%)。因此,中國石化將成為上市規則下公司之關連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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