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意見》要求,要完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舉證妨礙排除制度和證人出庭作證制度,拓寬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途徑,依法支持當事人的證據保全、調查取證申請,減輕當事人的舉證負擔;要深化知識產權裁判方式改革,嚴格依法掌握委托鑒定、中止訴訟、發回重審等審查標准,減少不必要的時間消耗;要充分運用第三方數據,依法確定侵權獲利情況。對於情節嚴重的侵害知識產權行為,依法從高確定賠償數額,依法沒收、銷毀假冒或盜版商品以及主要用於侵權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識產權行為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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