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向海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原因是对其可靠程度和诚信,以及能否称职地、诚实地及公正地进行受规管活动,乃至是否继续持牌的适当人选有所怀疑。
该限制通知书禁止海纳资产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透过代理人经营任何构成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的受规管活动的业务,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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