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海鑫集團(01850-HK)公布,董事會已獲要約人告知,要約人已於2020年4月2日透過配售代理出售3338萬股股份(佔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總額的約4.17%)予獨立第三方,該等獨立第三方(i)並非股東且與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任何彼等各自的附屬公司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概無關連;及(ii)與要約人或與其一致行動人士(包括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概無關連。
緊隨配售完成後及於本公告日期,2億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25.00%)由公眾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持有。因此,公司的公眾持股量已恢復至不少於其已發行股本的25.00%,即上市規則8.08(1)(a)條所規定的最低公眾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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