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廣州通告宣佈對入境人員進行強化管理。對所有從境外(不含港澳台)經廣州口岸入境的人員,以及經港澳台地區和市外口岸入境來穗且來穗前14天内有外國旅居史的人員,其目的地為廣州的,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實現核酸檢測全覆蓋,併一律實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一律不得外出,14天後無症狀且再次核酸檢測為陰性的,方可解除醫學觀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食宿費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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