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哈爾濱電氣(01133-HK)公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對於未領取的股息,公司可在適用的限制期間屆滿後行使沒收權利。據此,公司所宣派的2012年度末期股息中仍未領取的股息港幣667.98元已屆滿六年,將予以沒收及收歸公司。
同時,公司誠意提醒各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取2012年之後歷年度股息的股東儘快收取公司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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