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發布,為進一步加大向臨港新片區管理機構放權力度,上海按照“應放盡放、分類分批、能快則快”的原則,形成了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的第一批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等事項目錄,共計517項,其中市級事項291項,區級事項226項。包括了人才引進審批、高新技術企業審核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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