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低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原則,立即全面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中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内防擴散」原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儘快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高風險地區要按照「内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醫護人員、公共事業運行一線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必要出行,併結合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情況,穩妥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湖北省要繼續實行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北京市的省際道路客運服務,按照首都進京人員防控機製的決策執行。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暫未恢復省際道路客運服務的地區,不得阻礙其他非高風險縣(市、區、旗)發出的客運車輛進入或者途經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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