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2月26日訊 昨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稱,因與建行張家港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且未履行法院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光電公司”)和張家港保稅區康得菲爾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康得菲爾”)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期限為兩年。
公告顯示,此次共涉及兩份《執行決定書》,分別為“(2019)蘇0582執7345號”和“(2019)蘇0582執7346號《執行決定書》”。
對于“(2019)蘇0582執7345號《執行決定書》”,公告顯示,建行張家港分行與光電公司、康得菲爾、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查,被執行人違反財産報告制度,未履行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蘇05民初132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依照規定,光電公司、康得菲爾、康得新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期限為兩年。
對于另外一份《執行決定書》“(2019)蘇0582執7346號”,公告顯示,建行張家港分行與康得菲爾、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查,被執行人違反財産報告制度,未履行張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蘇0582民初1558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決定將康得菲爾、康得新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期限為兩年。
康得新表示,本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公司形象有負面影響,目前公司正在積極協商妥善的解決辦法,盡快處理上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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