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2月24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三是經認定的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和較嚴重地區,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繼續繳存的,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停繳的,停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指導監督。各設區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提出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具體辦法,做好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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