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7日訊 日前,昌吉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五起疫情防控期間哄擡物價等典型案例”,其中,昌吉市千年健醫藥有限公司因哄擡價格銷售口罩被罰款2.6萬元。
公告顯示,根據12315轉辦投訴單,昌吉市市場監管局1月31日對昌吉市千年健醫藥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1月21日經朋友介紹,通過電話聯系到烏魯木齊市金都市場批發醫療器械的批發商劉林峰,以每包12元的價格購進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20包,每包20個,之後在店内以每包25元的價格銷售完畢,銷售金額10000元,違法所得5200元。
公告稱,昌吉市千年健醫藥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市監競爭﹝2020﹞21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擡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哄擡價格違法行為。昌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200元,罰款2.6萬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賈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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