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4日訊 日前,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第二批典型違法案件”,其中,重慶高新區匯民大藥房因銷售未明碼標價“冠桦KN95折疊式顆粒物防護口罩”,被罰款。
公告顯示,1月27日,重慶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接市民舉報,大學城中路38號附1號的匯民大藥房銷售口罩時不明碼標價。執法人員趕赴現場檢查,發現舉報内容屬實,依法立案調查。
經查,該藥房于1月15日以5.5元/盒的價格,購進冠桦 KN95折疊式顆粒物防護口罩一批,在銷售中不明碼標價,只向消費者口頭告知價格。
公告稱,該藥房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銷售未明碼標價口罩的違法行為。2月10日,重慶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其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
(責任編輯:牛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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