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中藥(00570-HK)公布,根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信息,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的醫院中藥製劑透解祛瘟顆粒通過廣東省醫療機構傳統中藥製劑應急審批備案,並委託該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廣東一方製藥有限公司進行生產配製。
2020年2月8日,省藥監局、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中醫藥局聯合發佈《關於透解祛瘟顆粒(曾用名肺炎1號方」)臨床使用有關規定的通知》(粵藥監局許〔2020〕8號),允許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救治醫院,根據臨床需要直接調劑使用透解祛瘟顆粒,無需向省藥監局提出調劑申請;非廣東省定點醫院申請調劑使用透解祛瘟顆粒的,由省藥監局予以優先審批。獲調劑的醫療機構可直接向廣東一方申請提供配送。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強調要積極發揮中醫藥作用,篩選確定有效的中藥方劑和中成藥,提高臨床救治的有效性。經廣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召開專家諮詢會,對透解祛瘟顆粒的臨床觀察結果進行評估後認為:透解祛瘟顆粒能夠明顯改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輕症)的臨床症狀,有減少重型肺炎發生的趨勢,具有較好的臨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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