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團收關注函:要求說明代償責任,是否存在未結債權債務往來
日期:2020年2月7日 下午5:04作者:張莫
針對*ST赫美旗下赫美智科51%股權遭強制司法拍賣一事,2月6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ST赫美下發關注函,要求其說明赫美智科尚需承擔代償責任的具體情況,是否存在未結債權債務往來等内容。
根據*ST赫美此前公告,其與湖州升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升華金融」)存在借款糾紛,*ST赫美持有的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赫美智科」)51%的股權被司法拍賣,買受方為深圳博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拍賣價格 200 萬元。
本次拍賣完成後,*ST赫美不再持有赫美智科股權,不再將其納入合並範圍。*ST赫美還稱,本次拍賣為司法強制處置,不在其審批權限範圍内。其不存在委托赫美智科理財的情況;赫美智科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對此,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ST赫美詳細說明赫美智科股權拍賣事項的具體過程及時間,包括但不限于赫美智科股權被凍結時間、公司收到法院相關裁定文書的時間、網絡拍賣公告時間、拍賣開始及結束時間等。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ST赫美說明,截至拍賣日赫美智科尚需承擔代償責任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借款金額、還款時間、已承擔及尚未承擔的代償責任;並說明上市公司是否需對上述債務承擔責任,及應對措施。
同時,要求*ST赫美說明2019 年和2020 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影響及相關會計處理;截至拍賣日與赫美智科是否存在未結債權債務往來,如涉及,請披露相關債權債務金額、期限、發生日期、發生原因、還款日期等,以及後續的解決措施。
資料顯示,赫美智科為*ST赫美類金融板塊的主要子公司,業務模式為推薦小額信貸項目至各個合作的資金端機構,並進行風控審核,同時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用;對赫美智科推薦至各資金端機構的借款標的進行貸後管理。
此前,*ST赫美稱,因業務運營需要,赫美智科為各資金端機構借款人借款提供代償責任。*ST赫美還強調,赫美智科股權拍賣事項不影響其代償責任的繼續承擔。
在類金融版塊的布局上,*ST赫美投資設立了赫美智科、赫美小貸以及聯金所。*ST赫美在其2018年財報中表示,2018年度公司管理費用較上年同期下降8.58%。其中提到,赫美小貸、赫美智科業務規模萎縮,員工減少。
根據*ST赫美2019年半年報,其金融服務營業收入同比下降75.57%,主要系赫美智科及微貸(赫美小貸)資金困境加劇,受行業環境及自身資金流動性問題影響,異地分行全部關閉,縮減大部分業務,導致銷售業績大幅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