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2月4日發布,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醫用防護用品的管理,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范圍指引(試行)》,重點做好醫用防護口罩、防護服、護目鏡的合理使用,確保將這些供應緊張的物資,用在適用的區域范圍,或在執行較高風險操作時使用。
疫情防控期間,醫用防護服不足時,醫療機構可使用緊急醫用物資防護服。緊急醫用物資防護服應符合一定的標准,僅用於隔離留觀病區(房)、隔離病區(房),不能用於隔離重症監護病區(房)等有嚴格微生物指標控制的場所。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