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東方證券(03958-HK)公布,該公司於2020年1月17日收到《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的批覆》。
根據批覆,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1.公司可參照《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4]第2號)等規定開展自身及代客即期結售匯業務。2.公司可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有關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4]48號)等規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對外匯即期和衍生產品交易。公司將按照批覆要求開展業務,嚴格遵守外匯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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