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上海電氣(02727-HK)公佈,有關控股股東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電氣總公司)擬以所持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轉股、送股和現金分紅,不包括增發、配股及在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前已經產生並應當歸屬於電氣總公司的現金分紅等)為標的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本次可交換債券」。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收到電氣總公司通知,本次可交換債券已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20]51號)。電氣總公司可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的可交換公司債券。《無異議函》有效期為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電氣總公司將在《無異議函》有效期內,根據自身資金安排和市場情況,擇機組織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
電氣總公司已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開立本次可交換債券質押專用證券帳戶的申請文件,並擬於質押專戶開立後將持有的不超過11.2億股公司A股股份(佔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7.39%)自其證券帳戶劃入質押專戶以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於對債券持有人交換股份和本次可交換債券本息償付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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