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鴻 1月7日,龍湖集團發佈公告稱,發行於二零二七年到期的2.5億美元3.375%優先票據,發行於二零三二年到期的4億美元3.85%優先票據。
公司與花旗、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海通國際、滙豐、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及瑞信就發行於二零二七年到期的2.5億美元3.375%優先票據及於二零三二年到期的4億美元3.85%優先票據訂立購買協議。
票據發行的估計所得款項總額約為649.3百萬美元。公司預計票據發行所得款項將用於再融資及公司用途,與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從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得的註冊條款一致。
有關票據於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申請現已取得原則上的批準。票據是否獲納入新加坡交易所併不視為公司、其附屬公司或票據價值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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