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明華科技(08301-HK)公布,根據該公司於2019年12月23日的公布的內容,有關聯交所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04(3)條暫停買賣該公司股份之決定。誠如該公佈所披露,根據該函件,於股份獲准恢復買賣前,該公司須重新遵守(其中包括)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而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4A(1)條,倘股份於連續12個月期間內仍然暫停買賣,則聯交所可能取消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及(b)根據GEM上市規則第4.06(1)及4.08條,該公司有權於接獲該決定起計七個營業日內要求GEM上市委員會覆核該決定。
該公司已於2020年1月3日遞交書面請求,申請將該決定轉交GEM上市委員會進行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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