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陽光油砂(02012-HK)公布,建議每50股合併為1股,每手買賣單位由500股改為1000股。
截至昨日止,該公司已配發及發行6,405,581,506股現有股份。於股份合併生效後及假設於本公告日期至生效日期期間並無發行或購回任何新現有股份,則不少於128,111,630股合併股份將發行在外。
建議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之理由為根據上市規則第13.64條,倘發行人證券之市價接近0.01港元或9,995.00港元之極點,聯交所保留要求發行人改變買賣方法或將其證券合併或分拆的權利。董事會認為,建議股份合併導致每股合併股份2.7港元(乃按於本公告日期每股現有股份之現時收市價0.054港元計算),將令該公司遵守上市規則之買賣規定。此外,董事會認為每股成交價高於1.00港元將提高該公司之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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