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易1月3日 - 新華文軒(601811)晚間公告稱,公司及子公司擬與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銀行」)簽訂《專項業務合作框架協議》,開展理財和資金管理等相關金融業務合作,合作期限為自簽署日起三年。
根據協議,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金融和資本市場監管許可的前提下,公司將根據資金使用與運行安排,選擇由成都銀行提供的多種形式的機構理財、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以及現金管理系統等理財和資金管理服務。
新華文軒表示,公司擬與成都銀行合作開展理財産品等金融業務,系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的正常金融業務行為,其購買理財産品等金融業務的利率及服務費率均按一般商業原則確定,關聯交易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來源:發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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