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受理杭州、焦作兩家企業征信機構備案 後者大股東曾被執行1.97億元
日期:2020年1月3日 下午3:36作者:初岚
近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央行鄭州中心支行發布公告顯示,杭州征信有限公司、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獲企業征信機構備案。
公告指出,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征信機構管理辦法》、《企業征信機構備案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央行杭州中心支行決定受理杭州征信有限公司備案申請。公示期自即日起三個月,即2019年12月30日至2019年3月30日。
工商信息顯示,杭州征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1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名稱為征信業務系統,安全保護等級評測結果為二級,法定代表人為蔡戟。
股權方面,該公司大股東為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持股51%;杭州市民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市民卡管理」)持股49%。
穿透股權發現,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由浙江省財務開發公司與杭州市人民政府持股。另外,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持股杭州市民卡管理51%。
與此同時,央行鄭州中心支行發布公告顯示,決定受理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務」)備案申請,公示期三個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企查查顯示,焦作市智慧金融成立于2017年6月8日,注冊資本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鄧大智,主要經營金融信息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等。
股權方面,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務大股東為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40%;河南新時代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持股30%;焦作市示範區城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股20%;焦作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
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6月25日,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1.97億元。
公開信息顯示,2016年中旬至2018年11月,除兩家外資機構獲得備案外,内資的備案企業征信機構未有新增。直至2019年4月17日,央行營業管理部宣布完成對中電聯(北京)征信等3家機構的企業征信業務經營備案。與此同時,多家企業征信業務經營備案被注銷。
此前不久的12月31日,央行上海總部曾發布關于注銷4家公司企業征信業務經營備案公告,其中包括,上海匯衆企業信用征信有限公司、億微征信服務有限公司、萬達征信服務有限公司與外灘海納互聯網金融服務(上海)有限公司。
據柒財經旗下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此前報道,截至目前,共有16家公司注銷企業征信資質備案。其中,最早的注銷記錄在2016年,央行于2016年12月9日注銷了華夏信融和望洲征信2家公司持有的《企業征信業務經營備案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