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郑州商品交易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仓单交易业务指引》第四条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基差贸易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进行了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作出如下修订:仓单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2:30;交易日下午2:30之后,交易所不受理各品种仓单的转入、转出及过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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