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能新能源(00958-HK)公布,中國華能近期注意到,中國華能在披露中國華能的一致行動人士持有之若干H股股份中存有無意的遺漏。於本公告日期,WLRChinaEnergyInfrastructureFundL.P.(CEIF)持有4,656,000股H股股份,佔華能新能源全部已發行H股股份約0.09%及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4%。
CEIF為一家於開曼群島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合夥制投資基金,主要目標是通過對能源基礎設施及相關業務(如清潔及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技術、能源輸送及服務)進行股本相關投資,以產生資本增值及回報。WLRChinaEnergyAssociates,Ltd.,一家開曼群島獲豁免公司(CEIF一般合夥人),是CEIF的一般合夥人,負責管理CEIF的業務經營。CEIF一般合夥人由HIWPrivateEquity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合營公司)全資擁有;合營公司由中國華能子公司華能資本擁有50%權益及合營夥伴擁有50%權益。CEIF的投資及權益乃為投資CEIF的有限責任合夥人根據其合夥權益按比例持有。華能資本已推薦CEIF投資委員會的四名成員之一,該委員會經一致批准後為CEIF作出所有投資決策。CEIF為中國華能的一致行動人士。
CEIF所擁有的H股股份受H股收購要約限制,惟將不會於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議上參與投票表決。除華能1號基金、CEIF及里昂集團成員的股權外,中國華能或其一致行動人士概無合法或實益擁有任何H股股份。華能1號基金持有的33,268,000股H股股份、CEIF持有的4,656,000股H股股份及里昂集團成員持有的904,000股H股股份將不被視為就綜合文件中「里昂證券函件」中「H股收購要約的條件」所載條件(c)而言的由獨立H股股東持有的H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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