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養老保險措施的意見》,併於當日起實施。《意見》主要對六個方面的政策内容進行了明確:一是關於港澳台籍人員繼續繳費。二是關於港澳台籍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三是關於港澳台籍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四是關於港澳台籍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五是關於高層次人才建立企業年金。六是關於港澳台籍高層次人才購買商業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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