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格林國際控股(02700-HK)就該公司向香港前海金融集團發行本金總額為1200萬港元按年息8%計息的可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不獲轉換並於2019年4月15日到期。該公司正在就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安排贖回手續。該公司董事會向股東提供有關延遲完成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贖回手續的額外資料。
該公司已披露完成股份認購事項,並已就可能以現金贖回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預留所得款項淨額中約1500萬港元,因此在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決定不轉換成股份之情況下,該公司有能力且有意願滿足債券持有人之贖回要求。
然而,於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到期日或其前後,該公司接獲張學軍及另一名為深圳市前海盛尊華龍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分別據稱就收取現金贖回款項向該公司發出不同之付款指示,惟該等指示互相抵觸,而雙方均聲稱其獲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授權。
根據該公司可得之資料,張先生為香港前海金融之唯一股東及唯一董事。根據該公司所存置之紀錄,香港前海金融為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之認購人,且直至債券於2019年4月15日到期為止仍然為債券之登記持有人。
經考慮張先生及盛尊華龍提供之文件及資料後,該公司認為雙方均未能令該公司毫無疑慮地信納其說法,該公司出於謹慎考慮將會等候張先生、香港前海金融及盛尊華龍解決彼等之間之爭議。該公司獲通知,盛尊華龍已展開針對張先生、香港前海金融及該司之法律訴訟,尋求收回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之現金贖回款項。
由於該公司有能力且有意願履行其於前海2016年可換股債券項下之合約義務,就算贖回有所延遲亦只是因為其他訂約方未能向該公司提供一致指示而導致,因此其他訂約方需承擔全部責任。據此,董事因而認為該訴訟將不會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影響。該公司已指示其法律顧問於該訴訟中維護該公司之法律權利。倘及於該訴訟之進一步發展須予以披露時,該公司將會刊發進一步公告。
撤銷榮譽主席職銜茲提述該公司日期為2016年3月4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向張先生授予該公司「榮譽主席」之榮譽職銜。董事會宣佈,於2019年12月20日,董事會議決撤銷張先生「榮譽主席」之榮譽職銜,即時生效。該公司謹此澄清,早前授予張先生之榮譽職銜並不代表其為該公司之董事或高級人員,而張先生從未擁有任何代表該公司或參與該公司管理事務的權力或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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