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按現行國內成品油價格機制測算,12月16日的前10個工作日平均價格與12月2日前10個工作日平均價格相比,調價金額每噸不足50元。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本次汽、柴油價格不作調整,未調金額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