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綠科科技國際(00195-HK)根據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而作出公布,該公司董事會已接獲古潤金發出的日期為2019年12月13日的書面要求,要求召開該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藉此考慮及酌情通過19條普通決議案,一眾決議案,其中動議罷免執行董事汪傳虎與謝玥;罷免曾錦擔與周永秋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動議罷免於要求召開日期至緊接股東特別大會前期間可能委任的所有董事之董事職務;董事的最高人數設定為等同於本公司先前設定的董事最高人數的兩倍。動議罷免現有董事會成員,亦動議委任提名人進入董事會。
於要求通知中,要求方聲稱於要求通知日期持有附帶於該公司股東大會表決權之該公司實繳股本不少於十分一。根據細則第58條,其中包括,任何於提交要求當日持有附帶於該公司股東大會表決權之該公司實繳股本不少於十分一之一或多名不時持有該公司股本中股份的正式登記持有人,將於所有時候擁有權利,可向董事會或該公司秘書發出書面要求,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處理有關要求中註明之任何事務;該大會須於該要求提交後兩個月內舉行。董事會現正就適合的行動方案尋求法律意見。待就要求通知作出進一步核實及獲取必要意見後,董事會將根據細則之條文行事。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