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易12月5日 - 甯波港(601018)晚間公告稱,公司擬接受控股股東甯波舟山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甯波舟山港集團」)通過浙江海港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出借的總額15億元的委托貸款,期限為自實際到款之日起一年(可以提前還款),貸款利率3.915%,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水平。
公告顯示,為滿足公司生産經營需求,經公司與控股股東甯波舟山港集團協商,公司擬接受其通過浙江海港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出借的總額15億元的委托貸款,公司對該項委托貸款無相應抵押或擔保。
甯波港稱,公司接受甯波舟山港集團提供的委托貸款,資金用途主要為補充公司流動資金,該事項有利于拓展公司資金來源渠道,降低公司財務費用。上述貸款利率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水平,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關于甯波港
公司堅持以碼頭經營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資本經營發展為重點的經營模式,主營業務主要包括集裝箱、鐵礦石、原油、煤炭、液體化工、糧食、黃砂及其他貨種裝卸及相關業務,同時從事綜合物流、貿易銷售等其他業務。
來源:發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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