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消息,財政部發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將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等適用稅率調整為13%;將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等貨物的適用稅率調整為9%;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金融商品的適用稅率為6%,保持不變。同時,明確增值稅徵收率為3%。根據徵求意見稿,增值稅起徵點為季銷售額三十萬元。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徵點的單位和個人,可以自願選擇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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