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5日訊 廣東證監局日前發布的消息顯示,頤和地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頤和地産”)存在多項違規,公司及董事長何建梁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廣東證監局表示,頤和地産的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和約定承諾履行兩大方面。其中,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一、未披露公司債券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4月29日,頤和地産發布《關于不能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的公告》稱,預計無法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報,預計披露時間不會晚于2019年5月18日。2019年5月17日,公司再次發布《關于不能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的公告》。截至2019年5月31日檢查結束仍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該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二、未披露多筆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頤和地産涉及的9筆違約債務中,單筆數額均超過1000萬元,構成上交所《公司債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六號發行人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規定的重大事項。但是,截至2019年5月31日檢查結束,頤和地産未按有關要求披露相關信息和事項後續進展,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三、未披露涉及多宗重大訴訟事項情況。頤和地産涉及的以下8宗訴訟中,有7宗單宗涉案金額均超過5000萬元,1宗可能導致的損益(1500萬元)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10%(即1040萬元),構成上交所《公司債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十五號發行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規定的重大事項。但是,截至2019年5月31日檢查結束,頤和地産未按有關要求披露相關訴訟事項及其進展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四、未披露股權被出質的重大事項。2018年6月29日、11月1日、12月12日,頤和地産控股股東龍森投資(香港)有限公司先後將其持有的8120萬股、8120萬股、64960股(分別占頤和地産10%、10%、80%股權)全部出質,質押權人分別為廣東立白洗滌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中證長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銀興(香港)投資有限公司。但是,截至2019年5月31日檢查結束,頤和地産仍未披露上述重大事項。該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
在約定承諾履行方面,頤和地産未及時履行增信機制的相關約定和承諾、未履行償債計劃的相關約定,同時也未履行關聯方非經營性往來占款回款安排的相關承諾。這三種行為均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
廣東證監局表示,何建梁作為頤和地産董事長,未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頤和地産及董事長何建梁予以警示。
(責任編輯:胡靖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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