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宣布将放宽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其中包括: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IPO)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比高于45%的条件,并优化非公开发行的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授权上交所研究科创板小额融资管理办法。
中证监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暂行办法等再融资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还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即科创板再融资管理办法),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将授权上海证交所根据科创板运行的总体情况和市场实际的需要,研究制订小额融资的业务规则。
将锁定期减半再融资期延长
另外,证监会将调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九折改为八折,将锁定期由现在的36 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 个月和六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
同时还将目前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数量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 名,适当延长批文的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方法,将再融资批文的有效期从六个月延长至12个月。此外,已经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不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议。再融资规则发布施行时,再融资申请已经取得核准批覆的,适用修改之前的相关规则;尚未取得核准批覆的,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
(香港文汇报讯 记者章萝兰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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