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海信家電(00921-HK)公布,現有業務合作框架協議、現有金融服務協議及現有金融業務框架協議均將於2019年12月31日屆滿,而預期於上述協議屆滿後,該集團將不時繼續進行性質與根據各協議進行的交易相類似的交易。於2019年11月5日,該公司訂立業務合作框架協議、金融服務協議及金融業務框架協議。
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將由2020年1月1日或此協議獲獨立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直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建議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根據業務合作框架協議擬進行的有關集團向海信集團、海信國際營銷、海信電器及╱或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採購電器產品的交易受上限人民幣33,360,000元(不含增值稅)所規限。
倘若任何對關連交易的豁免被收回、撤銷或失效且根據業務合作框架協議擬進行的任何交易出現任何未遵守香港上市規則及╱或深圳上市規則對關連交易的相關規定的情況,則業務合作框架協議與該項交易有關的履行將告終止。倘根據業務合作框架協議擬進行的所有交易因上述原因終止,則協議將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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